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山东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爬坡规则》)。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程加快,山东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23年底,新能源装机容量达8228.8万千瓦,已超过直调煤电装机,占全省总装机比例的43.1%,同比增长27.8%,位列全国省级电网第一,其中光伏装机5637.7万千瓦,占总新能源装机的68.5%。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和“多光少风”的装机结构,电网调度用电负荷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增加,在光伏大发日中午呈现典型的深V型曲线。若系统上爬坡能力不足则存在负荷高峰供应不足限电风险,若下爬坡能力不足则存在增加新能源弃电的情况,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对系统的灵活爬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电力市场运行期间,系统调节能力不足,将推高市场出清电价,增加用电成本;同时增加系统二次调频压力,不利于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中明确提出爬坡辅助服务用于应对新能源出力波动对电网运行造成的影响,同时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电网运行需求和特性,按照“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确定电力辅助服务品种、补偿类型并制定具体细则”。

山东能源监管办结合山东新能源高占比、电网调节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编制完成《爬坡规则》,以市场机制激励经营主体参与电网调节,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爬坡辅助服务是山东新增的电力辅助服务品种。本次编制出台的《山东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是我省首版也是国内首个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爬坡规则》共计七章节38条,主要内容涵盖了爬坡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成员、交易机制、结算与分摊、信息披露、市场干预等。重点内容概括如下。

(一)明确爬坡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爬坡规则》明确爬坡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包括爬坡辅助服务供应商和爬坡辅助服务费用分摊者。爬坡辅助服务供应商主要为直调公用发电机组、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并明确参与爬坡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应装设AGC装置,且性能指标满足调度运行管理要求。

(二)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爬坡辅助服务市场采用“日前申报、实时出清”的方式与实时电能量联合出清,爬坡辅助服务供应商仅需申报爬坡服务速率,并给予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自主选择参与的权利。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以爬坡服务容量为交易标的,根据系统实际需求,出清确定实时市场中上/下爬坡辅助服务的中标容量和出清价格。

(三)完善爬坡辅助服务市场补偿分摊与考核回收机制。爬坡辅助服务供应商的补偿收益为上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和下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并与山东现行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衔接,以按日统计、按月结算方式计算补偿费用。现阶段,为提高经营主体参与爬坡辅助服务积极性,提供爬坡辅助服务的直调公用机组、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暂不纳入当日爬坡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同时建立爬坡辅助服务考核机制,对未按调度指令提供爬坡辅助服务中标容量的,对其补偿费用进行回收并进行考核。爬坡辅助服务补偿费用与考核费用之差,由爬坡辅助服务分摊者按照上网电量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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