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2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查办案件取得了新成绩。本专栏选取2021年中原区纪委监委查办的优质案件进行汇编整理,目的旨在总结经验、激励担当,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全力构建“铁案工程”,敬请关注。
别让小微权力“任性”
案件主办人:第一纪检监察室 靳少炎
案情简介:
2015年,公车改革时,某村委决定将该村委名下一辆使用较久的公车进行拍卖处理,时任该村主任牛某最终购得该车并于2015年过户至自己名下,用于私人使用。经查阅该村2015年至今所有的三公支出明细发现,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牛某违规利用公款为该车加油共计78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牛某属于私车公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1年4月,牛某被立案审查,鉴于牛某在审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能够积极退缴违纪款,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牛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亮点
(一)躬身入局,着力将监督职能向基层“下沉”
从近年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案件看,背后都有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个别街道纪工委存在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以及自身能力不够等问题。那么这些问题该如何破局呢?第一纪检监察室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主动联系村“两委”,对接街道纪工委,加强对村(居)委会干部的重点监督。
图为第一纪检监察室深入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调研活动
(二)精准监督,探索对重点村(居)委会实行监督“提级”
在中原区改革发展的过程中,许多郊区村庄都经历了拆迁,回迁以后大都成立了集体企业,由于其管理经济规模增大以及事项繁杂,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主要干部。如何让基层政治环境“海晏河清”?第一纪检监察室结合分包的街道办事处,探索尝试对重点村(居)委会及干部“提级”监督,综合协调力量,抓早抓小,将小微权力滋生的腐败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尝试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列席村(居)委会“三重一大”会议、村民股东会等形式来强化上级监督。
图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同志到分包街道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
(三)探索“云监督”,学会用好“中原区清风村居监督平台”
近日,为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中原区纪委监委把“互联网+”引入“小微权力”监督,探索搭建中原区清风村居监督平台。
通过社区(村)信息公开,该平台让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从“幕后”走到“台前”,由“隐秘”变得“公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监督延伸覆盖至“最后一公里”。第一纪检监察室将依托该平台,努力探索、学懂弄通“大数据”,学会用好“中原区清风村居监督平台”,让基层“微腐败”无处遁形。
郑板桥有一首诗写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权力虽小,同样关系人心向背;基层虽低,更加影响公平公信。防漏一个,会损害一方群众利益;疏忽一时,必带坏一地政治风气,因此坚决不能让小微权力“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