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美丽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新时代的起点,研究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关系,对推进余姚市巩固深化“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成果、全力打造全国乡村振兴“余姚样板”有着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走访调研,并立足余姚市美丽乡村实际,对建设成果、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形成了新时代余姚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思路和对策。

一、余姚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成效和发展阶段

2003年以来,余姚市按照省委“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宁波“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决策部署,以“村庄整治”工程为主抓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的引领带动,有效促进了余姚市“三农”工作的全面发展。2019年,余姚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11元,增长8.9%;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780元,增长14%。消灭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村。完成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1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已达9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61%,农药废弃包装物处置率97.2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2.8%,培育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个、宁波级6个。农业产业蓬勃发展:横坎头田园综合体项目被列入宁波田园综合体试点,滨海现代农业先导区入选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成功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余姚榨菜)优势区,余姚榨菜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成功注册“四明臻货”文字商标。推广农合联建设“鹿亭模式”。2019年全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440.6万人次,增长13.6%。

余姚市美丽乡村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2003年至2007年,为“示范引领”阶段。以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环境改善为重点,从村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入手,开启了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核心的村庄整治建设大行动。到2007年底,全市共有123个村完成村庄整治任务,占全市265个行政村的46.4%,消灭露天粪缸(坑),同时创建浙江省全面小康示范村20个、宁波市全面小康村14个,余姚市小康新农村13个,连续四年被评为省村庄整治先进县市。

——2008年至2010年,为“整体推进”阶段。这个阶段,余姚市把村庄整治内容拓展到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便和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整治以及农房改造建设等领域,加快农村人居条件和生态环境同步建设。三年来,全市265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庄整治。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县市。

——2011年至2015年,为“深化提升”阶段。这个阶段,余姚市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和“五洁四序三美”全民共建“美丽家园”等专项行动,启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分步推进美丽乡村“五村一线”创建,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2015年末,创建宁波市级小康村26个,培育中心村20个、打造特色村20个、提升老区村庄62个,建设精品线3条;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9个,市级生态镇(街道)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186个;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县市,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称号,创建为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市。

——2016年以来,为“转型升级”阶段。余姚市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入竞争淘汰机制开展分类创建,呈现出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齐头并进良好态势,连续两年获评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县市,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截至2019年,全市累计创建浙江省美丽乡村示范乡镇6个、特色精品村15个,宁波市美丽乡村示范乡镇6个、风景线6条、示范村17个、合格村112个。

余姚市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制约美丽乡村建设的短板依然存在,影响工作成效的因素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规划短板。目前,市、乡镇和村三级层面都编制了规划,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指导,但在实践中还存规划文本不接地气、执行力较弱、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如小曹娥镇曹一村的美丽宜居示范村村庄设计方案,设计院的评审稿,只是搬“白墙黑瓦”、“农耕元素”来展现农村,没有考量曹一村是平原村、集镇村的实际及本地民俗特色。如梨洲街道燕窝村的美丽宜居示范村村庄设计方案,整体规划细致,文本效果较好,但在多处重点建设项目上,土地指标或政策处理困难,落地较难。

(二)人才短板。一是涉农专业边缘化。近十年来,普通高校招录余姚籍学生4.64万人(农业人口占75.2%),其中涉农专业仅596人、占总录取人数的1.28%,如果除去园林园艺类的227人,仅占总录取人数的0.8%。二是村级干部断层化。村干部队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的现状。尽管余姚市早在十多年前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但目前基本上都实现了“成功上岸”,身份转化为公务员或事业干部。即便是现职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把农村当成自己转型进位的跳板或垫脚石,村级组织根本留不住这批年轻的人才。三是经营人才稀缺化。余姚市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精通经营管理的人才少,导致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程度低、自身品牌建设相对落后、农(文)旅结合程度不够深等问题。人员总体素质不高,高层次开发创新人才稀缺,引进困难,留住更难。

(三)抗灾短板。一是小流域山洪风险。目前余姚市受山洪灾害威胁乡镇(街道)18个,受山洪灾害威胁行政村150个,受山洪灾害威胁自然村422个,其中一般防治村落312个,重点防治村落110个。二是地质灾害风险。余姚是宁波乃至浙江省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县(市、区)之一。地质灾害隐蔽性、突发性、破坏性强,预警难度大,防范难度大,社会影响大。全市共发现约180处地质灾害风险区,其中重点风险区约80处,一般风险区约100处。三是洪涝灾害风险。余姚市常年多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频繁,由此产生的洪涝对农房和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较大。

(四)资金短板。一是资金投入机制单一。现阶段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面不广、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美丽乡村建设运维管理,也造成了部分干部重眼前轻长远,重建设轻维护等现象。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管费用均由财政买单,户均1.3万元的治理费用,全市投入资金非常庞大。二是村级造血功能薄弱。由于余姚市山区村增收途径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发挥的作用有限等原因制约,截至2019年底,全市经营性收入低于20万元的村有73个。而每个村一年的管理费用基本都要在50万元以上,靠村自身造血功能尚不能保证村级正常运转,更不可能投入大量资金去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村民参与建设积极性不高。部分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不关心、不支持,把自己当做局外人,在政策处理、规划控制、垃圾分类、环卫保洁、秩序维护、自我管理等方面不主动、不配合、不协作,没有树立起美丽乡村建设主人翁意识。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上存在“城乡差别”现象。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上,城乡不均衡,主要表现在交通、环保、教育、文化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上仍旧存在“城乡二元”现象,阻碍美丽乡村建设。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余姚市美丽乡村建设思路

我们认为,在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总要求、总部署的同时,要牢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与美丽乡村建设“在不同层面上互为犄角,在基层建设实践中又融为一体”的关系,以政策为引领、以技术为依托,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红色引领绿色发展。主要思路如下:

(一)村庄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阵地”,要做好村庄在美丽乡村建设当中的基础作用。一是要强化规划管控。村庄规划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龙头,在规划编制上要体现村庄个性,彰显特色,挖掘亮点,要大力推广驻镇规划师、设计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空间、要素、产业、资源配置的统筹,加快推进村域层面“多规合一”,扎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与报批工作,建立实行项目设计“模拟落地”,并强化刚性执行,更好发挥规划在村庄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二是要保障建设发展用地。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统筹协调农村用地空间与布局,用好用足省安排的农业发展专项指标,优先保障农业用地需求。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水利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分类管理机制。三是要强化基层管理。打造“北有谢家路村,南有横坎头村”两块党建示范牌子,推进农村法治、德治、自治建设,深化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坚持党建引领、“一切工作到支部”工作导向,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治安防控和防灾体系,用好“小板凳”工作法、“村民说事”等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二)人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新引擎”,要充分发挥人在美丽乡村建设当中的主体作用。一是要全面激发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和生产性服务业人才的作用。建设美丽乡村,既要把握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群众是这场攻坚战的主体力量,美丽乡村建设为了农民,同时也依靠农民。加强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支持农民、村集体参与乡村建设治理,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讲好乡村故事,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氛围。建设美丽乡村,又要加大力度引进、培训和用好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中有国际视野、品牌意识强、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让他们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二是要培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完善乡村人才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细则,让农业农村工作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开展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引导素质高、修养好、能办事、肯但当的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政策向村级干部倾斜,通过完善村干部待遇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工作积极性,打造过的硬、接地气、出实绩的村干部队伍。三是要积极发挥乡贤作用。搭建乡贤参与活动的平台,成立 “乡贤参事会”,建立健全乡贤参事议事机制,促进乡贤作用发挥。同时,以乡愁为纽带,通过政府“牵线搭桥”, 联结五湖四海的游子,集结各个领域的在外精英,投资或投身于家乡建设,为家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

(三)资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助推器”,要体现资金在美丽乡村建设当中的“血液”作用。一是要加大“三农”资金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公共财政优先投入保障的领域,更大力度向乡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领域倾斜,尽可能缩小城乡二元差距,加大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电商等公共资源的合理均衡配置。积极扶持和支持田园综合体、家庭农场等经济体发展,真正使“三农”实现“接二连三”。二是要拓宽投资渠道。积极拓宽美丽乡村建设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等投入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同时,积极鼓励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当中,发挥好群众主人翁作用。三是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对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作适当修订,有效提升相对薄弱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让农村的绿水青山和农民的地、农民的房都能够活起来,促进资本、人才、科技、文化等要素下乡,与农村的资源、劳动力优化组合,开展联合创业,盘活村级资产,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为美丽乡村提供发展动力。

(四)抗灾救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压舱石”,要做好灾前、灾中、灾后管理在美丽乡村建设当中的保障作用。一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针对我市河网水系发达的现状,需要科学规划,既要抓好抓实姚江“西分”工程等重大防洪排涝工程的实施,又要重视对一些小流域排洪能力的提升,保证水流进得来、出得去。二是要加大灾前的预警和巡查等工作的力度。要加快气象预警的反应速度,让老百姓在最短的时间内获知最准确的有关气象和地质灾害的消息;要加强对山洪和地质灾害的巡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灾害点,明确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隐患;农技部门要及时发布应急技术措施,将可能产生的损失降到最低。三是要加大救灾及灾后扶持工作力度。灾害发生时,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发挥好专业和民间救援力量投入到第一线,解民忧、纾民困。政策性农业保险部门在灾后要第一时间了解灾情,发挥灾后救灾的重要作用。对符合理赔条件的案子及时予以理赔,同时不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险种、理赔额和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户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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