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案件之汇报案件的基本方法 汇报案件的基本方法案件审核工作大体可以分为审查案卷、制作阅卷笔录及审卷报告、向领导汇报和制作法律文书四个环节。汇报案件,即法制承办人在通过阅卷搞清楚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对办案情况有全面了解,形成了处理意见的前提下,以口头或者书面叙述形式向有关领导说明案件情况、提出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意见,为领导最后决策提供依据的工作程序。汇报案件分为书面汇报和口头汇报两种。书面汇报,是指领导通过审查阅卷审批表、审卷报告及阅 撩 卷笔录的方式来审批案件, 笮 这要求法制承办人在这些内 宅 部审批文书中把案件事实、 备 处理理由、意见和适用依据 教 用文字表述清楚,做到详略 菠 得当、重点突出。口头汇报 浙 ,是指法制承办人用口头叙 荸 述的形式向领导阐述上述有 エ 关问题,向领导面对面地提 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便于 擢 领导当面提出问题、解决问 逃 题。本章主要研究口头汇报 昴 问题。汇报是审批工作的关 锕 键。对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 欧 能否处理、如何处理,在于 怂 公安机关如何认定其违法犯 囗 罪事实和适用何种法律。由 睥 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穹 主要靠听取汇报进行审批, 锝 大多不亲自全面审卷,因此 ,法制承办人能否实事求是 隐 地汇报案件,能否在汇报时 ﹄抓住重点问题,能否依法提 出处理意见,直接影响到领 导在审批案件时能否正确决 岬 策,影响到能否依法保证公 窄 民的合法权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