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加发〔2018〕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三农”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决策部署,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稳定和农民就业增收,加快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农业农村部决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就业创业一系列政策措施,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积极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工商企业主和农村能人等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就业创业,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但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些地方落实政策不到位、就业创业氛围不浓厚;有些地方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欠缺、公共服务能力不足;许多地方就业创业优势特色不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够等。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有利于推动政策落实,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更多的创业创新主体,建设乡村人才队伍;有利于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人才、资源、产业向乡村汇聚,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总之,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对于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和组织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就业创业”的总要求,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通过壮大产业、培育主体、搭建平台、推进融合,支持和鼓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就业创业,努力形成创新促创业、创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的良好局面。
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坚持自主就业创业,支持各类主体自主决定就业创业领域、方向、形式;政府重点提供公共服务、优化外部环境、加强产业引导。坚持人才优先培养,把人才作为就业创业的核心要素,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坚持特色产业带动,根据产粮村、特色村、城边村、工贸村、生态村、古村落村的不同资源禀赋,宜农则农、宜加则加、宜商则商、宜旅则旅,支持能人返乡、企业兴乡和市民下乡促进就业创业。坚持产业融合发展,按照“基在农业、惠在农村、利在农民”要求,以让农民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就业创业向园区聚集。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培训农村创业创新人才40万人,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万名,宣传推介优秀带头人典型300个;培育100名国家级、1000名省级和1万名市县级农村创业创新导师;建设300个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人员培训基地。建立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乡村就业创业规模水平明显提升。
(一)围绕培育主体促进就业创业。依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农村创业致富女带头人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创新人才培训。开展农村创业创新“百县千乡万名带头人”培育工作和百万人才培训行动,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纯农户、兼业户和职业户为重点,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以科技人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人员等为主体,培育一批乡村复合型人才;以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科技人员、企业家、创业辅导师等为重点,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以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农村创业创新成果展览展示等为载体,选拔培育一批优秀创意项目和创业者,对接优质资源要素,激发就业创业热情。
(二)围绕打造园区促进就业创业。动态跟踪1096个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运营情况,及时更新园区(基地)目录,加快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政策措施配套、科技创新条件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确认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人员培训、实训、见习、实习和孵化基地,不断提升培育质量;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的交流合作,建立共享共赢机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
(三)围绕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传统民俗民族工艺,手工编织、乡村特色制造、乡土产业、养生养老、科普教育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乡村特色产业,指导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等,培育发展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多元化就业创业。
(四)围绕推动产业融合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推广农业内部融合、产业延伸融合、功能拓展融合、新技术渗透融合、产城融合和复合型融合等多种融合模式;支持发展循环型、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等农业新业态,推进智能生产、经营平台、物流终端、产业联盟和资源共享等农业新模式;大力引导农业与乡村工艺、制造、文化、教育、科技、康养、旅游、生态、信息等产业深度融合,指导各类园区重点建设融合产业、集群发展和利益联结机制等内容,培育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为乡村就业创业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四、切实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经常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重要任务来抓,研究制定本地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建立保障机制、督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于6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加工局(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快建立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协调机制,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要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明确行动的目标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推进行动取得实效;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尽快制定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细化实化、落地见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乡村就业创业项目;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通过创设新的财税、金融、用地、用电、科技、信息、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全链条优惠政策体系;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活力。
(三)强化公共服务。要针对乡村就业创业涉及的主要产业、优惠政策、配套服务等内容,督促指导市县加快建设乡村就业创业共享平台和信息服务窗口,增强就业创业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辅导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农村创业创新监测调查,及时掌握农村创业创新新动向;积极争取金融、投资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完善乡村就业创业合作机制。
(四)强化典型带动。积极利用各种场合和各类平台,通过座谈会、大讲堂、现场交流等活动,以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和优秀乡村企业家的创业历程等为素材,讲述乡村就业创业故事,分享做法经验,在提升乡村就业创业人员素质能力同时,激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在农村脚踏实地创出一片大有可为的新天地,培育一支留得住、用得上、靠得住的乡村就业创业人才队伍。
(五)强化宣传引导。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促进乡村就业创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成效;积极宣传各类促进乡村就业创业发展的典型平台和模式,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宣传乡村就业创业的各项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积极投身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中,推动乡村就业创业蔚然成风。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24日
附件: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通知(农加发〔2018〕4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