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城市规划新时代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摘要: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村庄规划的发展背景入手,列举国内外村庄发展探索与成果,分析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庄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列举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政策;生态文明;公众参与 Abstract:Rural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new socialist rural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paper assesses the background of the rural planning,and lists out the research achievements of the village development. Furthermore, the settlement measures to the problems caused in the village construction are also given.Key words:New rural construction;Rural planning;Policy;Ecological civiliz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一、村庄规划的相关背景、政策近几年新农村建设受到广泛关注,而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必须搞好村庄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非常重视农村建设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八个有关“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积极推动了农村改革和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使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第七个“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2],而村庄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另外,《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城乡统筹”这一战略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村庄规划被纳入规划体系,成为规划工作的重要焦点。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是一个涵盖整个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宏伟目标。新村庄建设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新村庄规划和建设上,要尊重客观规律,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建设模式,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新村庄建设的重点应该是整治村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公共服务,节约使用资源,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3]。

二、国外农村建设研究启示1、韩国的新村运动韩国于上世纪70年代发起的“新村运动”,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将资源配置在道路建设、市政建设等领域,通过一系列项目开发,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工农差距等方面做出探索并取得成功[4]。尽管“新村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它仍然有自己的不足。随着城镇化的提高,韩国的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人口转移,造成农村基础设施的荒废;另外,“新村运动”也并没有大规模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际上韩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最终是在新村运动结束后才实现的。并且由于“新村运动”是一场自上而下的运动,对政府有极大地依赖性,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农业和农村结构。更由此产生了农户负债、劳动力转移和对中央政府的依赖等问题。近几年,韩国农村增收速度有所放缓,农村空心化、劳动市场波动和城市贫困等又成了新的农村问题[5]。就我国新农村建设来说,我国地广人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无法制定统一的政策来指导不同地区的新农村建设,这与领土狭小、民族单一、地区差异并不很明显的韩国农村不同,因此,中国的新农村建设不可能照搬照抄韩国20世纪70年代的新农村运动,而应该结合我国国情,总结韩国在农村建设中的成果与不足,以此来指导我们的新农村建设。

日本的新农村建设日本在1956年后开始战后首次“新农村建设”,对村镇地区实行特色规划,建筑与自然环境、本地文化、生活方式相结合,至80年代已建成田园式小城镇450多个,形成农村、小城镇和大城市并列的三大居住空间[6]。对该日本国经验,中国学者持有两个不同截然不同的看法:以温铁军为代表的国内学者给予积极评价,认为日本推行的新村建设最终实现城乡差距的缩小乃至消失;以党国英为代表的国内学者给予消极评价,认为日本推行的新村建设最终导致了农业的弱体化而缺乏国际竞争力[7]。客观的说,日本在推进农村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走过很多弯路,因此,我们在借鉴日本国的农村建设经验的同时,也要结合我国当前国情,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8亿农民建设家乡的积极性,从中央到地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建设新农村的网络新格局,分阶段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欧洲的农村发展早在2O世纪50年代初期,由于战后工业复兴和高速发展,欧洲各国农村和城市的差距日益扩大,引起了社会的不安,于是各国政府先后制定了新的农业法,着手解决城乡矛盾。这些法律的一个核心,就是正视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工农和城乡差别,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和人权、人道的精神,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今后农村发展与建设的准则和目标,这个准则和目标日后也就成了一切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原理,也就是一切新农村的本质含义:使农业经营者和农业工资劳动者获得与其他职业的就业者同等的经济收入。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西方各国先后确立了使农业就业者与其他产业就业者获得同等收入的农村政策,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和民主平等精神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和推广[8]。我们的新农村运动的本质含义,绝不是只为农民盖几间新房、修几条新路、通电和广播电视,而应是建立保证农民和其他职业者同等收入的机制。在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实现同工同酬,才是新农村运动的真正内涵[9]。三、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建设、村庄规划现状1、村庄规划严重滞后于村庄建设,土地严重缺失。长期以来,大部分旧式村庄没有经过科学规划或规划没有得到很好实施,村庄建设多为无规划、无规范操作,村内布局散乱,基础条件差,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从而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多数村庄建设只考虑了住宅用地,没有综合考虑到工业、商业、养殖业、农机修理与存放等用地,使得工业、养殖等行业与居住区混杂,形成噪音、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造成村庄环境污染,降低了村民的生活质量[10]。2、城乡二元分割管制,规划不全面,现状环境问题突出。城市——农村二元结构的存在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差距,并且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农民从转化到市民将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教育、医疗、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分布不公,农民和村民不能同时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繁荣成果[11]。大多数村庄规划不全面,市政设施、交通建设落后,公共设施不配套,雨水、污水处理不到位,垃圾收集点建设不合理甚至没有,公共厕所缺乏,自来水普及率低等。总的来说,很大部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仍然较低,“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3、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脱节,可操作性较差。由于村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往往隶属于不同部门,在规划过程中没有相互协调,村庄规划经常不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随意突破总体规划的规定与限制,而总体规划也常常不考虑村庄的长远发展方向,限制了村庄的发展。另外,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村庄规划编制主体是镇一级人民政府,不可避免地规划编制工作是以落实上层次规划为主,对村一级的意愿没有给与足够的关注,村一级的要求难以得到保证,造成村一级编制规划积极性不高[12]。4、村庄规划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指标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规划成果水平有待提高。村庄规划是全新的理论课题,理论体系、指标体系还值得探讨和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实践中,城市规划、镇村规划所含的各种内容、技术标准在村庄规划中运用难以适用,技术管理比较混乱,村庄规划相关的配套规范仍末系统化完善。

由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的缺失,以及行政等部门执行政策不到位等原因,也从根本上导致了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缓慢[13]。此外,当前村庄规划建设的现状普遍暴露出一个通病——单一化、城市化。很多新农村建设多按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方法,出现一些令人乏味单调的千村一面和高度统一的现象,扼杀了村庄建设的多样性[14]。四、对我国村庄规划的建议1、遵循环保节约的生态文明理念、采用生态优先的规划原则。村庄规划应遵循环保节约的生态文明理念,采用生态优先的规划原则。在农村规划中推广生态农业生产、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推广沼气等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等内容 。在规划建设中体现生态思想,通过各种措施,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加强农民宅基地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建筑和设施,避免“大拆大建”。合理安排村庄的居住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科学的用地布局结构[15]。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大力量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村庄建设规划必须以旧村庄为依托,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各种闲置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严格遵守村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开展农民居民点用地整理,通过村庄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村庄建设用地逐步集中、集约,从而提高村庄建设用地利用强度,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16]。实践证明,新农村建设搞得好、步子迈得较快的村,主要是得益于集体产业的良性发展,并以此为基础,从集体资金划拨专款用于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公共事业发展。相比之下,各级政府对于新农村建设公共事业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比例还不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也尚未建立和发挥其作用。3、加强规划宣传,注重公众参与,搭建对话平台,在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真正的可持续发展不能通过武力或命令来执行,当所有因素具备,民主参与及共享他们的想法,有责任来带领发展他们的社区或村庄,也就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创造可持续发展农村的一个办法是通过给居住在这里的居民一个平等的发展机会去思考和计划自己的未来[17]。村庄规划最大的意义或许在于提供了一个各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谈判平台,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村民能够参与到村集体长远发展的思考与决策之中,这本身就是农村社区转型、村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18]。新农村建设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村庄规划更应注重公众参与,通过调查问卷、与村民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村民对村庄规划的诉求以及村庄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对村庄规划要求。

无论是村庄规划的修编、建设和管理,还是建设用地的调整,最终都应当由村民来决定。要充分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多个环节上的重要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19]。注重两规协调,统筹村庄发展。《城乡规划法》将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纳入了统一的城乡规划法定体系,同时要求城乡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在村庄发展定位、村庄规划期限、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布局等方面做好相互协调组织[20]。当前新农村规划设计的对策。“经济发展主要立足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社会的发展则依赖于社会和宗教观念。” [21]新农村规划设计应结合本地村庄现状,体现当地民风民俗,根据当地产业结构、经济来源、生产模式等因素,凸显村庄特色,形成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新农村,切忌“大拆大建”,片面追求村庄整齐划一[22]。要注意保留农村历史文脉, 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将保护文化遗产同生态环境结合起来,“ 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形成具有优美田园景致的新农村[23]。加强村庄规划的管理。《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

地方政府应制定好相应的地方法规,加强村庄管理,并根据《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配套的村庄管理办法。对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乡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乡村建设的设计施工等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盲目性。建设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村庄规划指导工作,尽快改变目前农村建设无规划的局面。要加强乡村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求和管理,对设计达不到要求,影响乡村整体发展、总体布局和质量美观的工程一律不准报建和开工。加强对村庄规划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规划执法水平。规范规划设计市场,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村庄规划设计水平,并积极推行专家评审规划制度和规划公示制度[19]。五、结语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如火如荼,在此大背景下,应协调安排区、镇、村各级建设目标与计划和实施力度,指导规划工作。应与时俱进,大量吸收当前国内外村庄规划建设的经验教训,分析大背景下其他村庄案例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加以借鉴或予以避免,和区、镇、村各级之间形成良好互动并达成共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参考文献:[1] 涂英时.城市规划原理(试用版)[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318.[2] 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N].人民日报,2005:10-18.[3] 韩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把握的若干重大问题[J] .中国发展评论中文版,2006(3):29-35.[4] 李晶晶.借鉴韩国“新村运动”经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建设新农村,2006(6):23-25.[5] 周维宏.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日本的经验[J] .日本学刊,2007 (01):12-15.[6] 赵之枫.城市化加速时期村庄集聚及规划建设研究[D] .清华大学硕士论文,2001:1-7.[7] 吴伟.新农村建设与韩国新村运动之借鉴[N]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77-78.[8] 张水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财政政策选择[N].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 (02):23-25.[9] 董栓成,于吉亮.中日新农村建设比较研究[J] .农村经济.2009(9):127-129.[10] 杜国平,杨李红.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规划问题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07(22):57-67.[11] Hexuefeng. New Rural Construction and the Chinese Path[J],Chinese Sociology atid Anthropology, 2007(39): 26-38.[12] 卢家辉.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规划[J] .城乡规划,2010:140.[13] 王後文.日本“新农村建设”经验对我国的借鉴及启示[J] .社会科学期刊,2010(3):88-90.[14] 范俊杰.美国大城市与中国新农村的死与生[J].城乡规划·园林建筑及绿化,2008(3):185-187.[15] 宋玮,胡木春.生态文明引领海南新农村建设[J].城市规划,2009(增刊):30-36. [16] 秦振霞,杨明金,宋松.“ 空心村”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农村经济,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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