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更好建设服务型机关,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服务水平,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机关党委决定继续开展“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强能力、转作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好服务学校发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轻工业大学的目标,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机关党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主动作为,争当先锋,不断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师生满意机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设立、考核、表彰,在机关党员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打造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新品牌;通过示范岗党员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形象;通过“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创建活动,促使党员作风建设树旗帜,行为规范作典范,管理工作上水平。
三、岗位标准
授予“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所有在岗党员应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单位有良好的口碑。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注重学习,作风正派,政治思想好;
2.精通业务,矢志追求,业务技能好;
3.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好;
4.文明办公,热情有礼,服务师生好;
5.严谨认真,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好。
四、管理办法
1.设置岗位。示范岗人员应是正式党员。先由各支部推荐,经机关党委研究并统一公示后确认,将“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标牌置于办公室显著位置。
2.群众监督。“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岗内党员应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机关党委考核和表彰时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动态管理。机关党委将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内党员进行不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立即撤销称号,收回挂牌:一是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的情况;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四是其它严重影响“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形象的情况。
4.表彰奖励。次年6月份,机关党委将对成效显著、作用明显的“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内党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工作步骤
6月9日前,各党支部充分宣传发动,推荐本支部1名党员作为“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创建对象(创建过的示范岗党员今年不再推荐,可继续挂牌开展“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
1.6月中旬,机关党委研究确定,将推荐名单在网上公示。
2.“七一”前夕命名、授牌。
3.2022年7月—2023年6月,机关党委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对象进行集中考核检查。
4.2023年6月,机关党委对“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进行验收、总结、表彰。
申请人员需于6月9日(周四)前报送申请表纸质版至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楼421),同时发送申请表、1MB以上的横版jpg格式工作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蓝底)等的电子版至邮箱:jgdw@zzul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