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圩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圩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了扎实推进我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工作,巩固畜禽污染治理成效,全面提升畜禽养殖水平,促进我乡畜禽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沭阳县2023年“百日攻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乡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西圩乡2023年度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圩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西圩乡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以“三治”(治水、治粪、治味)为主攻方向,按照养殖规模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和管理规范化要求,通过整治提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治理,实现全乡畜禽养殖场水、粪、味治理达标。
二、基本原则
全乡范围内所有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两分、三防”(“两分”即实行雨污分离、干湿分离;“三防”即各类设施要防渗、防雨、防溢)进行治理设施标准化提升,配备足够消纳粪污的土地,全面实现达标排放还田。
三、工作目标
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户),到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全乡范围内所有养殖场(户)的提升改造工作,实现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8% 。
四、实施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
各村(社区)要过细排查,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登记,应治尽治。
(二)制定方案
根据畜禽养殖规模及养殖现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对全乡(9)户规模以上养殖场参照“四有三防二分离”标准进行提档升级,对全乡(18)户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严格按照“沭阳县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导则”进行提档升级,所有养殖场(户)实行一场一策,
(三)全面整治
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6日,集中30天时间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各村(社区)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所有养殖场(户)整治到位,不能整治到位的养殖场(户),作为不达标养殖场进行关停,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全部关停或搬迁到位,小散养殖户做到及时清理粪便,污水不外排。
(四)考核验收
2023年3月26日-2023年4月5日,对各村(社区)畜禽养殖场粪污整治进行考核验收。整治到位的养殖场(户),由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乡里组织验收,规定时间内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所在村(社区)必须继续督促整改,直至完成任务。
(五)日常巡查
各村(社区)应建立养殖场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乡督查办定期巡查,防止养殖污染回潮和反弹。
(六)工作分工
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整治提升或关停拆除(转产)。
畜牧兽医站:负责根据畜禽污染治理相关政策和标准,对全乡畜禽污染治理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养殖场进行畜禽污染整治提升,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负责:曹口村、前车村);
统合执法局:负责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整治对象的排污情况进行抽测;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养殖场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负责:汉沟村、三才村);
资规所:负责:(范湾村、中陈村);
财政所:负责:(后车村);
水利站负责:(邱庄村、前庄村);
农村工作局负责:西圩村、郝庄村。
此项工作实施主体为各村(社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负责督促落实,此项工作纳入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