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案做了吗?应急处置措施细化了吗?”“一定要树立安全办案理念,做好被谈话人的风险评估才能开展谈话。”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纪委谈话场所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理念,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在不断加大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同时,着力强化办案安全管理,严守办案纪律,强调办案到哪里,安全就到哪里,始终将办案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办案“零事故”。
强化案件研判,提高思想认识。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办案”的工作理念,将安全教育作为首课,通过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举办业务讲座与开展交流活动相结合、理论研讨与以案代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反复学习上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每周一次定期组织案件职能部门开展专题知识点讲解,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对审查调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掌握,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办案安全意识。
强化督查力度,严格办案程序。要求各业务科室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谈话室使用及审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案前隐患排查、审查调查过程监督、被调查人安抚、谈话后回访等程序,由分管领导对办案安全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案人员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追究对象,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对接、人人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将安全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岗、责任到人。通过抽查各乡镇纪委线索处置台账、谈话室使用记录等方式,切实规范、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同时,将办案安全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奖惩、提拔、任用、交流等事项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安全工作方面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和后果,依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场所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制定案件查办工作预案和安全防范预案,保证案前有预判,案中有落实,提高办案安全防范水平。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尽的安全防范预案,有效避免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与审查调查方案同部署、同落实。整合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科室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谈话场所录音录像、安全设施、药品配备等设施使用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进入谈话室人员扫验“双码”的防控措施。
“审查调查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办案安全要求贯穿于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依规、依法、审慎、合理运用审查调查措施,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