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再次成为疫情后的聚焦点。今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卢祖华介绍我市介绍我市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大对非法捕猎和食用野生动物的打击情况。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快速蔓延,传染性之强,造成的社会危害之大,说明在人类命运共同体面前,滥食野生动物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威胁,没有任何人能独善其身,而我们为此付出的教训极其惨痛深刻。为此,我们要自觉做到敬畏自然、爱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此呼吁大家:

一是从我做起,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不滥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

二是关爱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让森林成为野生动物的栖息庇护场所。

三是不违法收购、贩运、经营、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绿色、环保、守法的经营者。

四是共同行动,积极举报各类破坏森林、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共同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

五是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在野外看到有病死的野生动物不要触碰,马上通知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

针对市民关注的哪些野生动物不能食用的问题,今天上午举行的中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回应。

哪些野生动物不能食用?养殖的青蛙,水蛇,水鱼可以食用吗?

市自然资源局回应:对陆生动物而言,《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中所列允许食用的动物种类(如猪、牛、羊、鸡、鸭、鹅等),其人工养殖种群是被允许食用的,但其野外种群和该目录以外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均属于禁止食用范围。对水生动物而言,《野生动物保护法》已规定禁止食用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列入可食用水生动物目录的不在此次《决定》禁止食用范围。

养殖的青蛙(如牛蛙、美国青蛙等)列入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目录的可以食用,其它未在目录的蛙类不能作为食用品种;水蛇不列入现有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农业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目录等可食用动物目录,所以不能作为食用品种;水鱼是鳖的俗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人工养殖的可以食用。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会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进一步明确禁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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